四川警察学院
党政部门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党政部门 > 教务处
教务处

教务处是负责学院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学生学籍管理和教材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挂靠部门。现有教职工15人,副高以上职称6人,硕士学位以上10人。教务处始终秉承“育人为本,服务师生”的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学院师生提供优质教学管理和服务。

组织架构:

计划培养科、教学运行科、质量管理科、教学保障科、实践教学科、自学考试办公室(办公室)。

职责任务:

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学院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院专业建设,组织需求调研,根据需求申报新专业和调整专业设置的工作。

三、负责组织落实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修订的工作。

四、负责学院教学组织运行、教学质量控制、教学评估督导的日常工作和各类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普通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初步审查。

六、负责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实践教学规划与组织、实习和毕业论文组织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和教学成果奖励评审,组织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与实施等工作。

八、负责教材规划与建设,组织教材的征订和发放的管理工作。

九、对教学系部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十、负责牵头组织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牵头组织学院自学考试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组织对外教学交流学习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部门领导:

负责人:杜乾举 电话:0830-2292390

副处长:邓亚华 电话:0830-3197951

办公室

行政楼B414 0830-311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