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党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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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承担普招本科生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警务化管理、党建工作、安全稳定、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校园文化活动、入学教育、学业指导、毕业就业、资助管理、实习管理、安保实战、国防教育、应征入伍、禁毒教育、防艾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组织架构:

学生工作处下设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警务化管理科(军事理论与技能训练教研室)、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和学生大队

职责任务:

一、负责学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学生管理干部的选聘、培训、管理、教育以及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警务化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领导、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学生大队和科室工作。

五、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警察基本素质养成教育学分的考核评定和学生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的奖励和处分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军训、入学教育、毕业生管理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和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十、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交流、研讨和科研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党建工作,抓好学生处党总支、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

十四、负责学生见习实习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突安保实战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学风建设、学业指导等工作。

十六、配合院团委组织实施学生校园文化、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

十七、负责制定禁毒教育规划,开展禁毒教育和宣传。

十八、负责防艾工作,配合后勤保障处组织实施学生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等服务工作。

十九、配合学院各部门做好教育训练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完成学院党委、行政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部门领导:

处 长:蒲朝晖 

副处长:彭 茭 

副处长:陈 军

副处长:刘 颖

副处长:龙 昕

办公室:

电话:0830-311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