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
科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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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所

组织架构:

科研所(四川警事科学研究院)下设项目管理科、成果管理科、综合管理科。

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科研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计划实施、经费管理、项目结题及鉴定;

3.负责科研团队、科研平台、协同创新研究基地建设和管理;

4.负责科研成果的认定、统计、归档,组织科研成果申报及奖励;

5.负责产、学、研相结合的具体协调,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转让)推广;

6.负责专利申报及日常管理,做好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7.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全院学术交流活动;

8.负责学院社科联、科协和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

9.负责本部门党建、思想政治和群团工作;

10.完成学院与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领导:

所  长:孙  静  

副所长:张明旺 

办公室:

6号楼202,电话:0830-3605017